一、遴選對象
(一)坡頭區(qū)內遴選19名在職在編公辦中小學教師;
(二)坡頭區(qū)外遴選19名在職在編公辦中小學教師。
二、遴選計劃和崗位
序號 |
學科 |
坡頭區(qū)內遴選人數 |
坡頭區(qū)外遴選人數 |
備注 |
1 |
語文 |
9 |
6 |
|
2 |
數學 |
6 |
6 |
|
3 |
英語 |
3 |
2 |
|
4 |
體育 |
1 |
0 |
|
5 |
音樂 |
0 |
2 |
|
6 |
美術 |
0 |
2 |
|
7 |
信息技術 |
0 |
1 |
|
合計 |
19 |
19 |
三、遴選范圍條件
(一)坡頭區(qū)內遴選教師條件
1、政治思想好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、忠誠黨的教育事業(yè)、遵紀守法、師德高尚、身體健康、品貌端莊、有良好的教師氣質;
2、年齡40周歲以下(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
3、從事教學工作滿三年以上,年度考核均為稱職、合格以上等次;
4、本科及以上學歷,獲得初級及以上教師職稱,其中同年齡同學歷情況下職稱高者優(yōu)先考慮;
5、各中小學校長、副校長不得參加報考,中層干部可參加遴選考試,報名時需提供近三年學科任教情況。
(二)坡頭區(qū)外遴選教師條件
1、政治思想好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、忠誠黨的教育事業(yè)、遵紀守法、師德高尚、身體健康、品貌端莊、有良好的教師氣質;
2、年齡35周歲以下(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
3、從事教學工作滿兩年以上;
4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,獲得初級及以上教師職稱,其中同年齡同學歷情況下職稱高者優(yōu)先考慮;
5、報考學科原則上應與所學專業(yè)相符。如跨專業(yè)任教的教師,經學校證明,連續(xù)任教某學科滿兩年以上,可直接報考該任教學科;
6、近兩年內曾被評為縣(區(qū))級及以上教育系統(tǒng)的先進獎勵或獲地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方面論文獎的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考慮。
(三)不得報名情形
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,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,不得應聘。
四、報名相關事項
(一)報名方式
采用本人現場報名的形式。
(二)報名所需提交材料
1、遴選教師須如實填寫《湛江市實驗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》(詳見附件);
2、本人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教師資格證、職稱聘任證、個人榮譽證(近兩年)及教師業(yè)務檔案原件、復印件各1份;
3、本人大一寸同版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張;
4、區(qū)內教師需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意見;區(qū)外教師需所在單位及縣(區(qū))教育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意見。
(三)報名時間
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(周一至周五,上午:9:00~11:30,下午:2:30~5:30)。
(四)報名地點
坡頭區(qū)教育局辦公大樓三樓人事股(湛江市坡頭區(qū)南調路751號)。
(五)聯系人:李玉婷、羅 敏 ;
聯系電話:0759-3951719。
(六)相關說明
1、參加公開遴選的教師只能報考一個崗位;
3、任教年限每年以12個月計,不足12個月的不能計為1年,任教年限計算至本次報名截止日期。
五、辦法及程序
(一)坡頭區(qū)內遴選教師
1、個人申請后,經組織研究決定,按照崗位1:2的比例篩選出進入考核環(huán)節(jié)的人選。若報名人數低于崗位需求1:2的比例數,則由遴選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
2、考核采取說課的形式(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),由遴選領導小組抽調評委組,每組9名評委。通過說課及評委提問的形式,由評委現場評分,滿分為100分。成績計算方法: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,取其余評委的平均分(保留兩位小數)為應聘者得分。參加遴選人員成績未達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。
3、具體考核的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二)坡頭區(qū)外遴選教師
1、采取說課的形式(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),由遴選領導小組抽調評委組,每組9名評委。通過說課及評委提問的形式,由評委現場評分,滿分為100分。成績計算方法: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,取其余評委的平均分(保留兩位小數)為應聘者得分。參加遴選人員成績未達到6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。
2、具體的考核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確定對象
根據區(qū)內、區(qū)外遴選崗位,按1:1的比例,從成績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遴選對象(若遴選崗位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,由區(qū)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擬遴選對象)。
(四)體檢和考察
對擬遴選對象進行體檢。體檢費由擬遴選人員自理,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。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。
經體檢、考察,不符合遴選條件以及放棄聘用資格的,可由區(qū)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人選。
六、聘用:擬遴選對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,聘用為湛江市實驗小學教師。
七、待遇:被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,按國家規(guī)定標準發(fā)放,由區(qū)財政全額供給。
八、其它事項
1.參加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、材料必須真實、完整有效。如有作假行為,一經發(fā)現即取消其資格。
2.本公告由坡頭區(qū)公開遴選教師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坡頭區(qū)教育局
2017年4月15日